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  • 首页
  • 百科
  • 综合
  • 焦点
  • 时尚
  • 热点
  • 知识
  • 当前位置:首页 > 综合 > 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
    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
    发布时间:2025-09-11 10:46:07 来源:江苏信息网 作者:焦点

    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省人社厅实施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出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规社

    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险法用人单位和人员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前何并从欠费之日起,补缴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养老

    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省人社厅实施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出新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规社

    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险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前何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办理补缴时,补缴记者18日获悉,养老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省人社厅实施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

    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

         

    责任编辑:付基恒

    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

    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单位按20%、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
    • 上一篇:人民日报看山西|平遥县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:文旅融合 古城更美
    • 下一篇:中石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揭牌

      相关文章

      • 近3.6亿!广东一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施工招标
      • 世界女子围棋公开赛预选赛中国棋手大捷
      • 近50幅唐卡珍品亮相西藏博物馆
      • 文化中国行·守宝人|走近百年图书馆里的古籍守护者
      • 央企+民企联合中标!40年污水及再生水特许经营项目开标
      • 邓广铭:呕心沥血 镌刻历史
      • 中国女篮高原集训 “万次投篮”再上难度
      • 青海史前彩陶亮相山西 千年“河湟陶韵”展西部文化发祥史
      • 最牛“闯王”驾照扣288分
      • 浙江台州:《天台山仙草图鉴》开启仙侠奇遇之旅

        随便看看

      • 特种膜,会是工业污水的终极解法吗?
      • 樊振东德甲联赛首秀失利
      • 新赛季欧冠抽签结果出炉 曼城皇马再相遇
      • 走进中国 读懂中国(览胜观潮)
      • “天鹅湖”频现山西 黄河湿地生态持续向好
      • 樊振东德甲联赛首秀失利
      • U21男排世锦赛:中国队第八 伊朗队夺冠
      • “清凉一夏向九江”文旅宣传推介走进南京
      • 2015国际旅游小姐中国赛开幕山西大同姑娘杀进决赛
      • 安徽大别山已成为长三角地区红色旅游主要目的地
      • Copyright © 2025 Powered by 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,江苏信息网   sitemap